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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限额提高啦

财务小孙:我们公司是上海市一家安置残疾人的福利企业,听说今年7月份开始安置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限额提高了,具体提高了多少呀?

小企:2023年7月份开始,上海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由之前的2590元调整为2690元。根据规定,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所以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限额由之前的10360元上调为10760元。

财务小孙:那我们公司能享受的税收减免就更多了。

小企:对啊!最后再和大家普及一下享受福利企业退税的条件吧~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信用等级为C级或D级的纳税人,不得享受此项税收优惠呦!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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