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提升高校毕业生技能水平 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沪人社职〔2024〕178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人才工作局,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提升高校毕业生技能水平 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才工作局
2024年5月31日
关于提升高校毕业生技能水平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若干措施
高校毕业生是党和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提升高校毕业生技能水平,是激发人力资源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现就加快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制定如下措施。
一、深化技能评价制度改革,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落实落地
(一)支持高校自主开展技能评价。向高校充分放权赋能,以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学校为重点,遴选具备条件的院校备案成为用人单位技能评价机构,围绕本市“3+6”产业、急需紧缺领域,面向本校毕业学年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动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互补,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促进人才供给与社会需求紧密衔接。
(二)鼓励高校提供社会评价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学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积极参与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征集遴选,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发展趋势,面向其他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及各类社会劳动者提供精准有效的技能评价服务,弥补劳动力市场技能缺口,助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三)探索技能培养评价模式改革。发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主渠道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应用型本科学校、职业学校等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开展“课证融通”试点,将职业标准、岗位技能要求融入教育教学中,实现课程教学与技能培训相互衔接、学科考试与技能评价有机融合,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促进高质量技能人才有效供给。
(四)加大补贴政策支持力度。发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杠杆作用,鼓励应用型高校、职业院校毕业学年学生积极参加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评价项目,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多张职业技能证书,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鼓励对纳入本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内的项目,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各区对组织学生参加技能评价的院校,给予工作经费资助、培养成效补贴等政策支持。
二、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加大高校毕业生引进支持力度
(一)研究探索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落户政策支持范围。探索在现有外语水平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荣誉或竞赛奖项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等基础上,对高校毕业生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予以专项加分。视证书对应的技能等级,予以梯度赋分;对纳入本市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的证书,予以重点倾斜。
(二)加大人才引进政策支持力度。发挥好居住证积分、居转户、直接落户等梯度化人才引进政策的导向作用。对“3+6”产业领域、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民生服务行业(如养老、家政、育婴、保育)等本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在人才引进时予以政策倾斜。及时动态调整本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充分发挥目录的“风向标”作用。
三、加大激励考核力度,增强高校技能人才培养的内生动力
(一)探索市属高校绩效考核激励计划。探索在市属高校等单位试行绩效考核激励计划,根据考核结果予以适当奖励。在考核指标中专门设立“学科专业布局优化和紧缺专业的工程技术人才培养”指标项,对积极开展纳入本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的技能人才培养的市属高校,予以重点考虑。
(二)加大育训结合激励力度。进一步加大职业学校育训结合激励力度,不断优化与其承担培训评价任务相挂钩的绩效工资总量调整机制,拉开考核等次分配差距,向培训评价规模较大、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职业学校进一步倾斜。指导职业学校完善内部分配办法,向技能人才培养绩效突出的人员和一线人员倾斜。
(三)优化高校分类评价。充分发挥高校分类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应用技能型高校优化专业布局,深化产教融合,全面提升学生技术技能水平,为行业企业发展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四)探索技能证书纳入学分体系。探索建立证书与学分兑换机制,充分依托学分银行制度,按照统一标准以学分为计量单位,对包括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在内的各级各类学习成果进行存储、积累与转换,通过学分制度鼓励学习者参与技能培训,激发学生提升技能的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市级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推进重点任务,密切协同配合,推动形成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各区、各高校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二)狠抓督促落实。各区、各高校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出台配套政策,明确责任分工,适时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等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市级主管部门对本通知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和实施效果评估,持续推进各项政策红利充分释放。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区、各高校要结合各大重要活动,依托各类媒体和基层服务平台,持续开展培训政策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积极提供精准便捷高效的指导服务。大力宣传各区、各高校就业工作典型经验做法,总结推广高校毕业生技能成才人物故事,积极营造“提升技能强本领,培训赋能促就业”的良好氛围。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